一、幼儿园介绍:
1.幼儿园性质及等级:青浦区徐泾第三幼儿园是隶属于青浦教育局的一所普及普惠公办幼儿园,创办于2017年9月,于2024年成功创建为上海市高质量幼儿园。幼儿园秉持“善雅育人,集聚成长力量”的办园理念,建筑面积6014平方米,15个班级规模。
2. 幼儿园地址:青浦区徐泾镇徐灵路181号
二、幼儿园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按青浦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按照市相关班级数和班额数的设定要求。
3.关于特殊幼儿入园:对可参加正常集体活动的特殊儿童,可根据其特殊的类别和程度,安排随班就读或推荐至区内学前特教机构(班)。
三、招生对象与范围:
(一)招生对象: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区域:
二联佳苑、久事西郊名墅、久事西郊花园、新虹桥雅苑、璀璨云邸、西郊家园、翠景园、虹桥融景、西郊大公馆、二联馨苑、二联家园一区、二联家园二区、二联家园三区、东方明珠花园、康虹花园、康虹佳园、康虹园、虹润璟庭、玉兰清苑一期、玉兰清苑二期、民主村
(三)招生顺序与条件:
1.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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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 |
条件 |
提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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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学区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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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学区户籍适龄幼儿。 |
户口本、出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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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持有本区房产且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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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学区常住户口。 |
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 |
★★备注:
(1)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4月30日。
(2)直系亲属指的是幼儿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3)幼儿园依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安置,如安置不下,将由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生条件及区域位置统筹安排。同一序位,以户籍申报迁入时间或房产登记时间依次排序录取。
(4)预售合同加大额发票,等同于房产证,同类条件排在房产证的后面。
2.自主招生: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
在满足前四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如学额有余,由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自主招生原则,并报区教育局同意后,实施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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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 |
条件 |
提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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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 |
户口本、出生证明;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积分通知书、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房产证 、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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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
户口本、出生证明;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房产证、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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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父母一方在青浦工作,且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 |
户口本、出生证明;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积分通知书、青浦区工作证明和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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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父母一方在青浦工作,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但积分不达120分。 |
户口本、出生证明;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本区工作证明、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幼儿居住证或凭证 |
★★备注:
1.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预售合同加大额发票,等同于房产证,同类条件排在房产证的后面。
3.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四)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报名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工作或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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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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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 |
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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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14日 |
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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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22日 |
网上验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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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 |
幼儿园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验证通过短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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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24日 |
幼儿园根据需要进行补充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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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 |
幼儿园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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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 |
幼儿园发放第二批补充入园通知书。 |
五、招生人数与收费标准:
1.招生班级和班额数:
小班:4个班级;幼儿数100名
2.收费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175元/月);代办服务性收费:按需征询后收取。
六、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1-69760716 咨询时间:8:00-11:00 13:00-16:00
监督电话:021-69713936 咨询时间:8:45-11:00 13:30-16:30
七、其他说明:
1.本方案由徐泾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商讨后确定。
2.本方案依据《关于做好2026年青浦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进行,如有不同,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3.与镇卫生院协调确定新生入园体检日期,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第三幼儿园
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