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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浦区徐泾第三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06 00:38:02   发布人:徐泾第三幼儿园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等要求,结合徐泾地区的实际情况,经多次集体讨论,制定《2023学年青浦区徐泾第三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以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一、幼儿园基本信息

1.幼儿园性质及等级:公办二级一类幼儿园  

2. 收费标准:按照区物价部门规定执行,每月保育教育费175元。代办服务性收费:按需征询后收取。

3. 幼儿园地址:徐泾镇徐灵路181号

二、幼儿园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按青浦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按照市相关班级数和班额数的设定要求。

3.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园: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房产、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4.关于特殊幼儿的入园:对可参加正常集体活动的特殊儿童,可根据其特殊的类别和程度,安排随班就读或推荐至区内学前特教机构(班)。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班级和班额数:4个小班、幼儿数100名

(二)招生对象:

20199月1日至2020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招生区域范围要求的适龄儿童,为2023学年我园招生对象。

(三)招生区域范围:

玉兰清苑一期、玉兰清苑二期、二联家园一区、二联家园二区、二联家园三区、二联馨苑、罗家锦苑、二联佳苑、东方明珠花园、久事西郊名墅、久事西郊花园、康虹园、康虹佳园、康虹花园、新虹桥雅苑、翠景园、虹桥融景、西郊大公馆、西郊家园、西郊家化苑、民主村小区、璀璨名邸                                

(四)招生顺序与条件:

1.本市户籍

顺序

条件

提供材料

1

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学区户口

适龄幼儿。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

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

2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学区户口

适龄幼儿。

户口本、出生证

3

房产证权利人(本学区房产)为适龄幼儿

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

4

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学区常住户口。

户口本、关系证明(敲章)、结婚证、出生证、《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

5

幼儿为上海市户籍,居住在本学区租赁房内。

户口本、出生证、《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在本区工作证明及社保流水单

★★备注:

1)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3430日。

2)直系亲属指的是幼儿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3)幼儿园依据条件按序招生,如前一顺序已满,后一顺序将由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剂安排进入其他公办园所。同一序位,以户籍申报迁入时间或房产登记时间依次排序录取。

4预售合同加大额发票,等同于房产证,同类条件排在房产证的后面。

2.自主招生: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

在满足前五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如学额有余,由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自主招生原则,并报区教育局同意后,实施自主招生。

顺序

条件

提供材料

1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

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积分通知书、社保流水单、房产证 、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2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及社保流水单、房产证、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3

父母一方在徐泾工作,且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

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积分通知书、在徐泾工作证明和社保流水单、《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4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

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积分通知书、在本区工作证明、社保流水单、《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5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但积分不达120分。

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区工作证明、社保流水单、《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幼儿居住证或凭证

★★备注:

(1)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7月1日至2023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政策允许的补缴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预售合同加大额发票,等同于房产证,同类条件排在房产证的后面。

3)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五)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报名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四、招生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14日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青浦区学前教育(城区)学区示意图。

420-27

家长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完成信息登记,获取登记表、登记编号。

5月5日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青浦区幼儿园招生公告(幼儿园性质、级别、联系电话、地址、收费标准、招生人数、招生区域等)。

56

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简章。

58-12

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525

幼儿园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验证通过短信。

5月27日28日

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补充验证。

624

幼儿园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78

幼儿园发放第二批补充入园通知书。

 

五、关于中大班幼儿的插班入园

1.招生名额

大班人数:12人

2.转园或插班的基本条件:

20179月1日至2018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大班年龄段幼儿。入园条件参照适龄幼儿招生条件,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延迟入园的幼儿,优先满足。

3.中、大班转园或插班与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家长按照学区示意图、各园招生简章的条件,进行电话预约报名,根据电话预约的时间527日、28至幼儿园分批进行现场登记和材料审核。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六、招生咨询:

工作日:8:00—16:00

联系电话:69760981

联系老师: 诸老师

七、其他说明

1. 本方案由徐泾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商讨后确定。

2. 本方案依据《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进行,如有不同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3. 与镇卫生院协调确定新生入园体检日期,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第三幼儿园

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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